佛山这些教育场所附近,拟禁售香烟澎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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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佛山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,有效维护广大零售户、卷烟消费者和许可证申请人权益,5月11日,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就拟制的《佛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(草案)》(下称《规定》)组织召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,对烟草制品零售店密度、申请条件等做出明晰和调整。

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。/宋世伟摄

为了优化后续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,《规定》明确,佛山烟草制品零售点将以街道、乡镇作为最小市场单元,综合量化分析市场单元内人口密度、持证零售户密度、人口持证率、零售户平均日订烟量等指标,将辖区市场单元分为A、B、C三类,分别确定单元内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标准。

其中,A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30米,B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40米,C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。不满足间距要求的,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。

同时,《规定》还对于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零售点设置等做出明晰,不仅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(柜)或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烟草制品,还要求不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、经营场所不与住所互相独立,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颁发许可证。

值得一提的是,《规定》结合了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要求,首次规定在市内公办和民办全日制、寄宿制、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、幼儿班等进出通道50米距离内,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。

该《规定》将在结合本次听证会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,待整合完毕后报市司法局和省烟草专卖局备案后公布实施。

佛山发布编辑部

来源:佛山+客户端

原标题:《佛山这些教育场所附近,拟禁售香烟!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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